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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2日 发布者: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加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与实验教学的有机结合,促进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应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建设布局相对合理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体系,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应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建设。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建设指南》(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建设。

三、申报与遴选

我校计划遴选推荐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本批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范围涵盖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力学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含土建、水利及测绘)、材料类、环境类、地学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勘探类、交通运输类、植物类、动物类、水产类、农林工程类、临床技能类、医学基础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考古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文科综合类、其它类等32个类别。

每个学院只能申报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不能2个类别的项目同时申报。

前期已经申报立项的实验教学中心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方法和时间

请各申报学院于2017年7月6日前将申请书(纸质一式十份)、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dxsjk@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遴选工作

学校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给河南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把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作为“十三五”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支持,持续建设。

(二)各申报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精心选择,认真组织申报,并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供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三)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人:程鹏飞 陶志敏

联系电话:22815652 2877

                                                                 教务处

  
                                               
                                                                                                           2017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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