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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范生培养学院准备2019届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6日 发布者:

 

各师范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现就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一)对象范围

申请人必须是学籍在开封市境内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与相近。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集中统一办理申请手续。

我校普通本科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师范生培养相关学院具体负责,各学院按要求整理好材料后,学校教务处集中向开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报名审核和汇总材料。

各相关学院审核汇总本院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信息,向教务处报送申请计划:

    (一)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成绩单和选课情况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及申请资格,如学生未通过课程较多,所修课程到本学期末和小学期结束仍不能达到毕业条件,则不予上报。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详情由学生本人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

(二)学院整理上报相关材料。

1.各学院提交《开封市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各学院提交2019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两份(老校区行政楼5楼档案馆复印),在复印件上圈出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标上序号,并加盖档案馆和招生办公室公章(老校区大礼堂广场东侧东一斋招生办公室盖章)。学院需找出转专业学生录取时所在学院的招生录取审批表一并复印盖章提交。

3.各学院提交《2019年春季各地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4.以上材料需在4月22日前准备完毕并上报教务科。

四、因开封市教育局还未发布具体时间安排,师范生网上报名、体检、申请人个人材料提交和审核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五、师范专业学生须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2019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为最后一届可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毕业生。自2020年起,申请教师资格证均需参加国家统考,学校不再负责组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五、非应届师范生及非师范生认定工作。

学校不负责非应届师范生及非师范生申请认定,学籍在校的非应届师范生及非师范生自行跟随开封市教育局指定的社会报名点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详情请登录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关注并查看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9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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