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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聪聪
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我校现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详见附件8)。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学校自评、匿名网评、专家评议和现场验收等方式。

1.学校自评。各项目需对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要求开展自评,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目标达成、开放共享、经费使用、特色与创新等情况;实验教学课程群运行管理、项目指导、经费使用等情况;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验教学开展、学生满意度等情况。

2.匿名网评。通过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调取各项目建设情况、使用数据作为评审依据,组织专家对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网络匿名评审。

3.专家会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成效、结项材料、应用推广情况进行验收认定。

4.实地验收。现场重点考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部署建设情况和推广应用成效。

三、验收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的虚拟仿真教学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虚拟仿真课程群。通过省级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课程群可以访问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现技术对接和数据共享,保持链接畅通。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多端口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功能、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学习效果评价等功能。

3.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相关使用数据的真实性,主要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信息、操作信息(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用时、得分等)。

四、验收结果

本次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立项。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群和项目,将取消“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称号。

五、材料报送

1.学校自评材料提交

各中心负责对本校所有归属于本中心的项目开展自评工作,收集全部结项验收材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排序。请各中心负责人于4月10日12点前将项目结项书(附件2-附件4)和排序后汇总表(附件5-附件7)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省级平台网络填报

(1)各项目负责人需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进行网络填报(网址:https://www.hnilab.com/),验收系统4月1日开通,4月15日关闭。

(2)各项目负责人请于4月15日15点前将下载的结项材料纸质版及存储验收简介视频的移动介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结项材料包含:《结项书》(系统导出版)一式五份、《汇总表》(加盖本学校公章)纸质版一份、验收简介视频(课程群不需要提交简介视频)。

六、联系人

商道真 0371-22815652

魏聪聪 0371-65207778

电子邮箱:hndxsjk@henu.edu.cn

地 址:金明校区行政楼346

郑州校区友兰北楼A座107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

2.《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验收结项书》

3.《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验收结项书》

4.《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结项书》

5.《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结项验收汇总表》

6.《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结项验收汇总表》

7.《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8.《河南大学第二批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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