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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3日 发布者: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调动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及《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83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按要求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学校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项目形式予以立项,其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制作、创作设计等,或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项目必须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创新性强、技术先进、方法合理,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由学生自主选题,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

4、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主管,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由就业指导中心主管。所有申报材料先统一交到教务处。

5、创业实践项目需有明显可转化的成果,否则不予立项。

三、申报条件

1、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每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35名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级学生五年学制的(临床医学除外)须为2018级学生,训练项目的参加成员应有明确分工,成员稳定,鼓励跨院系、跨学科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

3、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老师作为项目的指导教师。

4、原则上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指导教师每年度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

四、立项程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学生申请、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经评审择优资助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校发布申报立项通知。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及我校实际情况发布申报立项通知及具体要求。

2、学生申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立项通知及相关管理文件,认真填写《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准备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集中附在申请书后

3、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对根据项目质量进行初步排序

4、学校评审立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结果包括:重点项目立项、一般项目立项、不立项三个等级。学校将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材料报送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与管理。

1、管理平台填报。各项目组成员应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登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具体在线操作事项,请查看学生操作手册。

2、材料准备。除了在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外,各学院仍需做好电子版评审材料提交工作。请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规定格式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命名。

1)各学院将各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打包,学院总文件夹命名方式xxx学院+2021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将汇总好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命名为xxx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同时提供纸质盖章版一份

2)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xxx学院+负责人姓名+2021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PDF格式,内附支撑材料,图片应适当压缩,单个文件不宜超过10M命名为“xxx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推荐项目汇总表命名为“xxx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推荐项目汇总表”。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组应按时完成中期检查、季度报告等阶段性汇报,对工作不力和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学院应及时给出整改建议,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能达到要求的项目,学校可终止项目研究,并计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黑名单,学生不得再申报或参与该类项目,所属学院的申报名额后期将受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在项目获得立项后,不得立即对参与项目的同学进行奖励(学分、评优等),待项目正式结项后再进行一次性奖励

4、校级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任何项目信息,如确需变更的,需在项目进展中期之前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同时将信息变更的书面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中期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任何信息

5、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的团队,需根据学校后续通知,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进行填报,一旦省厅审批完成,项目成员、项目题目、项目内容、项目结题预期成果等原则上均不能再修改,请慎重确定项目团队成员及项目结题考核目标。

请各学院在430日前,将电子版的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hndxsjk@126.com,纸质版材料430日前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商道真 武广洋

联系电话:22815652


  
                                               
                                                                                                           202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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