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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3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8日 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 12 24-26日进行,为保证本考点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将选派 2023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监考地点

1.考试时间:2022 12 24--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26日进行。

2.监考地点:根据研究生考试工作安排,高校考点实行“考生不动监考动”,本校教师不监考本校学生,我校监考教师将外派至开封市其他学校执行监考任务。具体监考地点待开封市招办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监考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

2.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3.选派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教职工,不得以外单位人员顶替。因监考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已退休人员不再安排参加监考。

4.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20221219日、22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工作流程

1.推荐。请各单位按照采集模板填写信息,监考教师也要进行入场人脸比对,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考人员条件审核,请勿简单进行汇总上报。

2.上报名单。报名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监考人员选派好后应填写“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考务科邮箱:82973623@qq.com(截止时间:2022 12 18 1700前)。纸质版不再报送考务科,请各学院自行保留。

3.为应对不确定性,各单位要额外选派3-5名备用监考,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健康状况摸排,如有人员异常,及时补充为正式监考人员;

   4.所有监考人员需参加19号,22号组织的核酸检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允许变更。

2.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培训资料和规定,提前 10 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国家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属于国家级教育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监考人员的选派工作。

五、各单位监考指标分配表

今年,我校共有 5000 余名学生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根据各单位学生报名人数及开封市招办下达选派指标按比例折算后确定各单位选派监考人数见本通知附件。

六、联系电话

教务处考务科:0371-22822558

河南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务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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