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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结果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发布者: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及《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我校按要求组织了河南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认真核对公示信息,包括公示表内的所有内容。如信息有误需要订正,请项目负责人将情况说明及订正信息报备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教务处340房间,不接受个人打电话要求信息订正。项目参与人(第2至5位)不分前后,不接受项目参与人之间的顺序调换。

请各项目成员认真核对公示的成员信息及指导教师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将以此为依据打印结项证书。如因本次公示期间未提出订正要求导致的证书有误,教务处将不再开具个人立项、参与、结项、指导等相关证明,也不再重新打印证书,请各位师生认真对待。

各学院请打印出本学院的结项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学院加盖公章,于7月4日下午4点前提交到教务处340房间,如有信息更正,请学院统一上报订正相关材料纸质版。各学院请按时提交材料,学校收到签字确认表后,才印发结项证书。

附件2是2022、2023年立项但本次未结项的项目信息汇总,备注中有具体处理意见,请查看。

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具有黑名单功能,请各学院在大创项目获得立项后,做好过程管理,各位指导老师做好项目指导。撤项率高和连续撤项的学院、指导教师在后续项目申报中,会受影响

本次公示期为6月28日至7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对公布的结项等级持有异议,请先向学院汇报,由学院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340房间)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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