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根据学校校历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现对本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开课前准备工作(3月2日前)
本学期非毕业年级、毕业年级分别于3月4日和3月5日开始上课。为保证本学期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校历第一周前三天(3月1日-3月3日)的教学任务顺延至第十八周前三天(6月28-6月30日),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进度。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系统教学安排,分教师印制教学任务通知单并发给相关教师。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科教学工作预案,做好线上教学、线下教学的两手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即时开展线上教学。对于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加强学习指导。
2.成绩查询更正(3月2日-8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本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申请查询更正。
3.双学位退选(3月2日-12日)
申请终止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填写退选申请表,由双学位开设学院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双学位开设学院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4.开学初补缓考(3月10日-21日)
上学期期末因疫情防控推迟的部分考试和本学期开学初补缓考工作同时进行。教务处负责补缓考资格认定,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专业课补缓考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3月21日前将补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3月20-21日为公共课补缓考时间,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科目考试时间,公共课开课单位负责考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开学初退补选课(3月15日-16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所选课程进行适当调整,确认本人本学期最终课表。
6.学籍异动(3月2日起)
休学复学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教务办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籍异动,并将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审核。
7.延迟毕业学生资格审核(3月5日前一批,4月2日前一批)
对于达到毕业条件的延迟毕业学生进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并将结果于3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补缓考成绩入库后,可再进行一批资格审核,将结果于4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
8.非标准答案试题案例提交(3月12日前)
根据《关于征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非标准答案试题及学生优秀答案案例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对上学期任课教师提交的非标准答案案例择优推荐并排序,填写案例汇总表,将案例征集表和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hndxjwk@126.com。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优秀案例3-5项。
9. 转专业(4月1日前启动)
4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开学初教学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科教学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