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0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社会实践五类课程)申报及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限额
线上一流课程推荐限额6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推荐限额6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三类一流本科课程整体推荐限额20门。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纳入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首次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且具有可追溯的线上记录,包括:教务管理系统记录或学生线上学习记录等。课程建设期间需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申报推荐课程(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4类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附件2)中产生。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4.鉴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有学科门类的限制,经研究确定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范围扩大为符合:已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2018年和2019年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未获批的项目课程(需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获批2020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重点项目的课程。
(二)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求
1.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三、各类课程申报说明(节选自“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一)线上一流课程
1.申报推荐范围
(1)申报课程须经过2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2)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言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的,更换开课平台后不再参加认定。
(3)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
(2)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3)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4)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5)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2.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4.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1.申报推荐范围
(1)范围包括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管理类、艺术学类。
(2)除上述范围外,本次还将新增以下类型课程,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学需求强烈的生物科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课程;二是在国际合作与学术研究中取得良好成效的中英双语课程(不限专业。已获得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的中文课程如若再申报中英双语课程,除授课语言外,须在内容与形式等方面也有较大改进与创新)。
2.申报条件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课程高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7)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网络安全责任主体为高校,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9)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下载)。
(10)2021年7月24日起,在“实验空间”向社会开放共享课程。
四、遴选推荐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符合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课程团队须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组织成立本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各类课程申报说明”的有关要求,坚持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切实加强相关政治审查工作,确保申报课程质量,宁缺毋滥。推荐结果须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表》(附件3)中分类排序报送。教务处只接受经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不受理课程团队的单独申报。
(二)学校评审及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课程进行复议评审,并择优确定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参加省级评审。
(三)省级评审认定及国家级推荐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定,并从中择优遴选向教育部推荐。
注:在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申报材料
(一)线上一流课程
国家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材料、课程数据信息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4,附件材料格式详见附件9,课程数据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14),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同时,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如需登录,请注明访问用户名及密码,确保能够正常登录访问)。
(二)国家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国家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纸质版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5、6、7,附件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0、11、12),电子版均为PDF格式;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MP4格式,文件不超过300M;1节课堂教学实录(课堂或实践)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 MP4格式,文件不超过500M。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告书格式详见附件8,附件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3),电子版均为PDF格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5);同时,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如需登录,请注明访问用户名及密码,确保能够正常登录访问)。
(四)关于各类课程所涉及文档类材料和视频类材料的补充说明
1.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或报告书中涉及课程名称、团队成员姓名及次序等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认定通知中的信息填写。
2.凡是涉及教务处盖章的文档类附件材料(包括: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等)须经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教务处方可确认盖章。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教学单位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每人一份;附件材料中需要提供 “学术性评价意见”的由教学单位组织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要求专家全部签字。
4.文档类材料中涉及“签字”或“盖章”的原件,请各课程组按照需要的份数自行准备并暂时自留,现阶段只须提供扫描的PDF版或打印件即可。
5.文档类材料及视频所涉及到的影像、音频、文字等可能在网上公开,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5月20下午5点前将各类课程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36室),电子材料以优盘形式报送。
(一)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申报联系人:吉 帆 李铁柱 宋新学;联系电话:22663120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课程
申报联系人:武广洋 商道真;联系电话:22815652
河南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