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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
河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教研科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发布者: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立项建设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项目层次及数量

1.省级项目限额:2021年河南省高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限额42项,其中基础名额24项,第二届、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教师名额13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名额5项。高校思政课类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类限额各2项。

2.校级项目限额:2021年我校教改项目拟立项170项,其中重大项目8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资助)60项,一般项目(非资助)82项。

(二)立项选题

省级、校级项目选题应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1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三)立项要求

1.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和成员均须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良好。申报校级重大、重点项目和省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2020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教师名单<附件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名单<附件4>除外),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其中,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须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 2 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数量限 8 人(含主持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2.类别要求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按本科高等教育、高校思政课、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类等三个类别,分类汇总并填报不同类型的申报汇总表。

二、立项办法

(一)校级项目

1.立项范围

校级项目立项范围为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也可择优推荐申报。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校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我校业已研究过的领域不再重复立项,教学改革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立项申请,在研或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

2.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8项(重大、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生命科学学院限报12项(重大、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2019-2021年省级以上教学名师;2020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教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指导教师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申报指标。

每个独立建制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限报3项,每个独立建制的省级和校级科研机构(河南省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原发展研究院、高等人文研究院)限报2项。

3.项目管理

1)校级重大、重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校级一般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严格控制在2年以内。

2)学校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进行资助,一般项目(非资助)由项目归属单位资助。同时鼓励各单位对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校级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4)校级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本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结项鉴定后不得再变更项目成员。

5)校级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学校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单位下一届校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二)省级项目

1.立项范围

河南大学2020年校级立项重大、重点项目(附件5)以及本次申报层次为校级重大、重点的项目均可同时申报省级项目。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2020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教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教师指标单列,不占学校申报限额。

2.项目管理

1)省级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2)省级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省级项目的立项建设、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学校会同项目归属的校内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3)省级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4)省级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省教育厅予以撤销。学校将终止被撤销项目归属单位的下届省级项目申报资格。

三、立项程序

(一)单位推荐。教学单位根据“立项指南”,做好教学改革项目初评工作,择优推荐。教务处只接受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专家评审。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本次校级立项、省级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公布。省级项目推荐项目待教育厅遴选评审后的发文为准。

四、材料要求

(一)校级项目须提交如下材料:

1.《河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6)(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立项申请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的,须在立项申请书封面“是否申报省级”和“省级申报层次”中明确表述。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一份,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3.《河南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excel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校级项目汇总表”。同时申报省级项目的,须在汇总表“是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栏目内填写“是”。

(二)2020年度校级立项重点项目申报省级项目的须提交如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8)纸质版(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立项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一份,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可按材料重要程度分类,形成目录,编排内容,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3.2021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excel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省级项目汇总表”。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110日(星期一)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新行政楼33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ndxjyk@126.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杨风华 宋新学

电 话:22663120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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