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宣传暨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开设单位、同学们:
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是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提高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切实做好我校双学士学位教育(以下简称“双学位”)工作,对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学位专业宣传工作
为使同学们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各双学位专业及培养方案,结合自身情况选报适合自己的双学位专业,学校对目前开设的双学位专业进行汇总(具体参考附件),同时希望各双学位专业开设单位通过适当渠道加强宣传。
1.双学位专业一览表
教学单位 |
双学位专业 |
所授学位 |
咨询电话 |
所在校区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22866483 |
明伦校区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23888776 |
金明校区 |
外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22822633 |
明伦校区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22199886 |
明伦校区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金明校区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23881996 |
金明校区 |
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23881316 |
金明校区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 |
22195916 |
明伦校区 |
2.各双学位专业开设单位宣传要求
(1)利用网络,在单位主页对双学位专业进行专栏宣传;
(2)确保咨询电话畅通,积极解答学生问题;
(3)通过适当渠道,如新媒体等加强宣传。
二、双学位报名工作
拟申请报名修读双学位的同学应该深入学习《河南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拟修读双学位专业及培养方案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审慎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 13 日至20 日。
2.报名资格
2018级在校生。
3.报名程序
(1)学生填写《河南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附件3),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申报的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开设学院;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具体操作参照附件4: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3)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院对申报本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河南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4)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依据《河南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中的学院审核结果在网上进行相应的注册操作;
(5)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院将本院《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5)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双学位相关说明
1.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双学位专业的学习同时终止;
2.修读双学位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教务处每学期依据学生选课结果,计算出所选课程学分,报送财务处收取学费;
3.申请终止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开学初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4.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和相关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