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学生缓考办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同学们:
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申请和审核均通过网上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缓考申请的具体要求
学生因事一般不允许缓考,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于该门课程考试之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需注明两门课程的名称及考试时间;
3.其他特殊原因与考试时间冲突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4.通识课程不得申请缓考;
5.无正当理由在考试开始后递交缓考申请者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
二、缓考办理流程
1.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网上缓考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同时下载并填写《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
2.学生将《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电子件),发送给学生所在学院;
3.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缓考材料,审核通过的打印出学生的缓考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根据审核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审核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3);
4.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也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进行网上操作;
5. 纸质缓考申请表和学生的相关电子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留档;
6.教务处依据学院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缓考申请生效。
三、注意事项
1.缓考申请一定要在考试之前办理;
2.学院审核缓考申请要及时,学生申请缓考的课程一旦在系统中开始录入成绩,学院将无法在系统中审核该门课程的缓考申请。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