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5〕458号)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优秀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暨河南大学第一批教师教育类优质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
(一)认定范围
省教育厅202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
(二)认定要求
1.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内容契合课程目标;课程体系科学、合理、优质,课程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2.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落实创新教育理念,运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
4.主动对接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培养需求,做好课程论师资储备,加强教学梯队建设。
(三)认定材料
课程负责人须提供线下课程、实习实践类课程不少于2学时的课堂实录,混合式课程不少于3学时的课堂实录及线上课程网址,线上课程须提供全部课程视频或课程网站。相应支撑材料含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学生评价表、授课教师师德证明等。
其他材料:《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二、第二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暨河南大学教师教育类优质课程建设申报
(一)申报课程类别
纳入高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教师教育类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等),均可申报。省级优质课程主要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混合式课程、实习实践类课程四种,鼓励智慧赋能课程进行课程建设。
(二)申报范围
1.参评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本科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的教师。
2.推荐名额
拟择优确定6门课程作为第二批省级优质课程建设进行推荐申报,立项一批课程作为校级优质课程进行建设。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以及承担有首批省级优质课程建设任务且未完成课程认定的,不再参与本次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及校级优质课程申报。立项建设的校级优质课程纳入河南大学本科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库进行管理建设,建设周期1年。在立项建设满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鉴定;原则上,下一批省级本科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的申报推荐将从已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校级教师教育类课程中优先择优推荐推荐。
(三)申报要求
1.课程教学团队须有中小学教师或基础教育领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人员参与,占比原则上不少于20%;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特色,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课程正常开课运行且已完成2个教学周期(申报校级课程需正常开课运行且已完成1个教学周期),承诺立项后持续改进优化。
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对立项建设的省级优质课程给予经费支持,线上课程每门10万元(分阶段下拨)、线下课程每门2万元、混合式课程每门3万元、实习实践课程每门3万元。
(五)申报材料
课程团队须提供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内容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
其他材料:《教师教育类省(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教师教育类省(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三、有关要求
请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的教师,务必认真查看认定和申报的材料清单。各学院对课程建设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9日上午12点之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版、pdf版、说课等视频)材料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341。(每位教师需独立使用一个档案袋封装)。
首批省级优质课程认定需提交《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需盖章),《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一式3份)及1份支撑材料。
第二批省级优质课程暨第一批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需提交《教师教育类省级(/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需盖章),《教师教育类省级(/校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3份)及1份支撑材料。
联系人:乔运超 联系电话:22197772
河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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