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 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16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教办高〔2024〕154号)等文件要求,课程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保障我校2024年本科专业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开展2024年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要求
(一)参评专业范围
我校所有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以下专业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高校明确撤销的专业(包括教育部已批复同意撤销和学校拟于2024年申报撤销的专业);由于连续多年停招,截至2023年底无在校生且近三年均无毕业生的专业。异地办学、校内多点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类型作为独立专业点参加评价。
(二)参评课程范围
1. 依据培养方案各参评本科专业最近两学年内在教务系统正常开过课的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
2. 根据省级专业评价相关要求,各专业需向省级本科专业评价信息平台提交所有课程的评审等级及24-30门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各8-10门)的课程材料,其与我校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对应关系为:
公共课:指养方案中的思想政治类公共课、大学英语类公共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类公共课、劳动教育公共课等。
专业基础课:原则上指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平台课(含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课程等),若学科基础平台课不足8门,可从专业基础平台课中挑选使用。
专业核心课:原则上指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平台课,若专业基础平台课不足8门,可从专业选修课中挑选少量课程使用。
(三)评价等级要求
根据省级本科专业评价文件相关要求,课程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依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对课程进行评审,分为A、B、C、D四个等级。参考评分区间:A类为90-100分、B类为75-89分、C类为60-74分、D类为60分以下。
二、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课程评价流程为课程自评、教学单位初评、学校复评、省级课程评价四个阶段。
(一)课程自评(依据学院安排)
课程教学团队对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课程质量评价等级申报表”(附件3 ,xxx学院课程质量评价等级申报表),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含课堂实录或说课视频,详见自评报告材料清单),提交至所属单位。
(二)教学单位初评(6月28日前完成)
教学单位对照《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附件4),依据专业建设规划对本单位所开设的符合评审范围课程(含单位所承担的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公共类课程)进行评审并初步定级,将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结果汇总(附件3)报学校课程中心。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且属于参评课程范围的课程,可初评为A类;已获批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专创融合课程、通识教育示范课程、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等省级类课程及通过校级专业核心课程(含11门校级示范课)验收的课程,且属于参评课程范围的可初评为B类或以上等级课程。其余课程按照课程质量进行评价定级。
(三)学校复评(7月1-1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提交的课程评价结果及材料进行抽查、复评,依据抽查、复评结果认定课程质量等级。其中,需通过学校评审管理系统上传“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含课堂实录或说课视频)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的课程包括:所有公共类课程,所有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课程,初评为A类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同时对上述课程以外的其他等级课程进行一定比例抽查(抽查课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省级课程评价(依据专业评价时间)
根据专业评价相关要求,各专业需向省级本科专业评价信息平台提交24-30门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各8-10门)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及时间需根据学校专业评价通知执行。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开展专业评价的过程中对各高校上报核心课程的质量评价材料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过程中,如发现课程质量评价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将对该专业的课程质量评价整体降级,复核后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
评审主体 | 课程自评 (学院评审前) | 教学单位课程初评 (6月28日前) | 学校复评 (7月1-10日) | 专业评价 (7月15日前) |
教学单位 | 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课程评价实施方案,并组织向所有符合评审范围的课程教师或团队(含本院所承担的公共类课程)完成课程质量评价课程材料准备、课程视频录制(由于课程门数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尽快组织)及上传等。
| 完成所有参评课程评价定级,并将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结果报学校课程中心。 | 组织本单位初审A类的专业课程,所有公共类课程,所有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课程、以及被抽查课程(抽查课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的教学团队在规定时段登录学校评审管理系统完成学校复评材料上传。 根据学校复评后反馈的课程等级结果修订学院课程等级。 | 各专业需向省级本科专业评价信息平台提交24-30门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各8-10门)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需包含课堂实录或说课视频,并提供有效网址链接)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 具体提交方式及时间需根据学校专业评价通知执行。 |
课程团队 | 所有符合评审范围的课程均需完成课程“自评报告”“支撑材料”(需包含课堂实录或说课视频,并提供有效网址链接)。 | 根据学院安排提交课程质量评价课程材料。 | 初审A类的专业课程,所有公共类课程,所有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课程、以及被抽查课程(抽查课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教学团队需在6月30日前通过学校评审管理系统(https://henu.kypt.chaoxing.com/)完成课程材料上传。 | 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 根据学校专业评价具体通知安排,向省级评价平台提交课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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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材料
1. 最近一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表。
2. 课程团队10分钟“说课”视频(团队负责人1人出镜即可,技术要求:分辨率1080P及以上,MP4格式,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或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并将相关视频上传网络,评审时需提供能正常打开观看的有效网址链接(如有密码需提供密码)。说课或课堂实录,要求:看的清楚、说的明白、真实展现。
3. 人才培养方案(只需提供课程所属的一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 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情况,提供理论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大纲)。
5. 教学设计方案(提供一节具有代表性的样例和不少于5张现场教学活动的全景图片)。
6. 最近一个学期的一节课讲义或PPT课件。
7. 教学资源(包括自建课程)列表,并提供网络链接地址。
8. 最近2次的考试(考核)试题(可以是非标准化试题)和答案(或答案要点),以及学生成绩单和成绩分析报告。
9. 最近2次学生评教统计结果和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
10. 团队教师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教学竞赛奖励,发表的教学论文等(不超过5项)。
11. 课程团队成员指导的学生参加与本课程相关竞赛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论文等(不超过5项)。
12. 其它特色材料(不超过2项)。
四、材料提交
1. 各教学单位需在6月28日前将“xxx学院+课程评价实施方案”扫描PDF版(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xxx学院课程质量评价等级申报表”Excel版及扫描PDF版(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发送至hdkczx@henu.edu.cn 。
2. 初审A类的专业课程,所有公共类课程,所有数学类公共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化学类公共课程、物理类公共课程等课程,以及被抽查课程(抽查课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的复评材料提交方式:课程团队(每门课安排1位负责上传材料的教师)需要在6月30日前通过学校评审管理系统(https://henu.kypt.chaoxing.com/)完成课程材料上传(本系统将在6月20日后开放,负责传材料的教师可提前登录系统熟悉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见“河南大学评审系统登陆绑定步骤”(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员( 李博 15537401516)。
3. 省级专业评价平台上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及材料上传的具体流程,需根据学校专业评价通知进行。
4. 若省级专业评价、课程质量评价有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元媛 乔运超 联系电话:22197772
河南大学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
附件3:xxx学院课程质量评价等级申报表
附件4: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
附件5:河南大学评审系统登陆绑定步骤
附件6: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 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