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与自我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学生学业发展内驱动力,有效整合家校协同育人资源,切实保障全体学生学业进程顺利推进,现就本学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根据《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预警办法”)要求,对所有达到“预警办法”规定级别的在校生进行学业预警。
二、工作流程
1.常规预警流程:教务处根据“预警办法”,筛选出拟预警学生名单。各单位根据拟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审核确定学业预警名单及预警级别,按照“学业预警功能操作方法”(附件1)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预警名单。教学单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预警名单后报教务处教务科确认,确认通过后,再填写并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组织学业预警谈话并做好记录(附件3)。导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预警名单,在“备注”字段简要填写针对该生的处理办法和帮扶措施,以“xxx学院学业预警-常规预警名单”命名,将该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2.毕业预警流程: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设置的毕业要求(数据不包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项学分等内容),初步分析提取预毕业生的各类课程所需学分、未通过课程的名单,单独发送给各单位。各单位审核毕业预警名单,分析处理确定名单,毕业预警名单应先报教务处教务科确认,确认通过后,再做好预毕业生的提醒和指导,同时填写并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组织学业预警谈话并做好记录,在下发的毕业预警名单 “备注”字段简要填写针对该生的处理办法和帮扶措施,以“xxx学院学业预警-毕业预警名单”命名,将该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常规预警与毕业预警为同一人的,只需填写毕业预警名单填报,并备注“已常规预警”。更为详实的毕业预警数据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功能模块查询。
除学业预警外,教务处根据各年级学生成绩,分析提取不及格门数较多的学生名单,单独发送给各单位。各单位需对这部分学生进行特别提醒,并提供必要的学业指导。更为详实的成绩数据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功能模块中查询。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4月2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将学业预警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wk@hen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的质量保障理念,严格遵循既定工作规程和时间节点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实施学业预警帮扶工作。
1.组建学院专项工作组: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务办主任、系主任等为成员构成的学业预警帮扶工作组,统筹推进本学院学业预警机制建设及帮扶具体实施。
2.建立学业预警机制:整合学生学业成绩数据与学生管理信息,构建多维度数据分析模型,系统化评估学习状态及学业风险等级。依据预警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分级预警程序。
3.实施学业帮扶:各单位应组建以辅导员、任课教师及学生干部为主体的专业化帮扶团队。完善家校协同沟通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传递双向畅通。针对处于学业预警状态的学生,制定并实施个性化帮扶方案。
4.建立动态跟踪档案:各单位应针对纳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档案,对帮扶措施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与成效总结,动态调整帮扶方案,切实提升学业困难学生的综合发展能力,并填写“学业帮扶效果汇总表”(附件4)。
5.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由本科生院教务处协同学生处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常态化巡查与阶段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学业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帮扶工作成效实施动态监测;组织专项督导评估,重点核查预警对象建档率、帮扶措施覆盖率及学业转化达标率等核心指标,确保帮扶举措有效落实。
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生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