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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 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教办师〔202163)要求,我校将开展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三)遴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教办师〔202163)(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宣传,及时通知,采取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报教务处。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遴选要做到全学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设置有附件1所含艺术类、生物科学类、地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土建类、食品类、工学其他类、农林水产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与药学类学科的教学单位,务必确保相关学科人选。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三、工作安排

1. 各教学单位请于412日中午1200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金明行政楼341),电子版发送至hdfdc2018@163.com

2.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高校推荐人员要在413日前登录http://gxjszg.hateacher.cn网站,选择“考官登录”页面,点击“考官注册”,将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联 系 人: 元媛

联系电话:22197772

202146

 

  
                                               
                                                                                                           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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