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16—27日,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学风建设,保证期末考试各环节平稳有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前组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为成员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期末考试整体的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及监督,包括试卷命题及保密、考务安排、巡视、突发状况处理等工作。
2.做好动员与宣传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学习《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确保熟知具体要求和突发意外情况处理办法;做好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规范监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
加强学生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学校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使学生深刻认识诚信的内涵,以及违反考试纪律所要承担的后果。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课程类型 | 时间段 |
6月16日前 | 大学体育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公共选修课、部分选课人数较少的专业选修课 | 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或者随堂学业考核 |
6月16-20日上午 | 全校公共必修课 | 明伦校区、金明校区、郑州校区考试时间同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附件1) |
6月20下午-27日 | 各学院专业课 (辅修课程安排在6月27日) | 开封校区考试时间段: 08:00-10:00 10:20-12:20 15:00-17:00 17:20-19:20 郑州校区考试时间段: 08:30-10:30 10:50-12:50 14:30-16:30 16:50-18:50 |
2.除特殊科目,每场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20分钟。
3.每个考试时间段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年级考试,以避免重修、辅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辅修双学位课程考试如有与第一专业考试时间冲突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缓考手续。
4.学院可视情况在每天晚上安排部分考试(开封校区19:30-21:30,郑州校区19:10-21:10),缓解考场安排压力。
5.在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年级人数,按一定冗余量分配教室供考试使用。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考试使用教室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生管理
(1)做好考前诚信及警示教育。加强学生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减轻学生考试压力。
(2)提前传达和提醒学生关注期末考试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学业考试(期末考试、补缓考等),必须持有本人照片清晰的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各学院在考试前一周提醒学生检查身份证件是否齐全,如丢失,学生须在考前完成证件补办事宜。如遇突发性证件丢失的情况,请各学院和学生本人按照期末考试相关材料中《关于河南大学学生参加校内学业考试证件丢失的处理办法》(附件3)执行。
(3)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者,须在考试前向开课单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应严格缓考的审批规范,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审批。
2.试卷命题和印制
(1)试卷命题要体现OBE理念,命题教师要充分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题目设置要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2)试卷命题要突出“两性一度”,重点考察学生实际能力、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高阶性、创新性、有挑战度的题目不低于卷面的10%。
(3)各单位应按照《河南大学期末考试试卷审批表》(附件4)要求,对试卷内容、题量、难度、重复率等加大审查力度,保证试卷质量。试卷命题、印制和其他要求应严格按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附件5)执行。
3.考试监考要求
(1)各单位应在期末考试前开展监考教师专题教育,传达学习《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持监考工作“十做到”(附件6)。
(2)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场告知书》(附件7),并由3名以上学生代表签名。《考场记录表》(附件8)的背面须附“监考教师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程序及证据采集细则”,二者正反面印刷到一张纸上。《考场记录表》和《考场告知书》一并装入试卷袋。
4.成绩登录与报送
(1)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学生考核成绩的记载和登录工作。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原始成绩单,任课教师、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分别由开课单位和教务处存档。
(2)6月16日-7月3日为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和提交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者,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成绩登录者,严格按照《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4日。
(3)成绩录入时,学生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者,在备注栏内选择“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字段,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按“0分”计。学生缓考申请以教务处审核通过为准。
(4)成绩录入过程中,在暂存状态下,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的设置或成绩录入出现错误,可以清空保存,重新设置综合比例构成后录入成绩。
(5)在未确定成绩录入完整无误的情况下,先点击暂存,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发现有误的,需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试卷复印件,到教务科进行更正。
(6)成绩登录及成绩单打印具体操作按照《成绩录入打印操作流程》(附件9)执行。
5.加强试卷分析
试卷批阅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开展试卷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河南大学期末考试试卷统计分析表》(附件10),持续优化教学及考核方式。
6.其他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充分体现办学主体地位,结合专业、课程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方案,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各教学单位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考试期间要明确每日带班领导,全面负责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教务办要指定专人提前到岗并坚守岗位,以便及时联系沟通。
(3)各教学单位须于6月6日前将考场安排表(附件1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wcjwk@he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开封大学联办、濮阳工学院、河南戏剧学院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