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普通本科专业申报、调整或撤销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限
2017年度学校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须在本次规定期限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原则
1.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合理定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2.在河南大学“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各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论证基础上,开展专业申报、调整或撤销等专业设置工作。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单位须在6月30日之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表》一式十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邮件至: hndxjyk@126.com。
2.学校组织专业设置工作的相关论证,根据申报基础及专家意见拟定最终上报意见,并组织教育部平台的信息上传工作。
联系人:付佳 宋新学
联系电话:0371—22197772(2852)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2012年9月)(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河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