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明德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校发〔2015〕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级“明德计划实验班”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
学科(专业) |
学制 (年) |
招生 人数 |
招生培养单位 (学院) |
备注 |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2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招高考理科生 |
物理学(物理学) |
4 |
30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招高考理科生 |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 |
4 |
25 |
生命科学学院 |
招高考理科生 |
历史学(世界历史) |
4 |
25 |
历史文化学院 |
招高考文、理科生 |
地理学(地理科学) |
4 |
25 |
环境与规划学院 |
招高考文、理科生 |
金融学(金融学) |
4 |
30 |
经济学院 |
招高考文、理科生 |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一批(适用于高考录取分批次的省份)录取的一年级在校生;
2.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优秀,单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 对申报专业有浓厚的学习与研究兴趣;
4. 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入校以来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学生在填好《2017级河南大学“明德计划”实验班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各1份),于2018年3月8日17:00时前送至申报学科(专业)所属学院的教务办公室。
2.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招生培养单位(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素质测试 由相关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逐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就学生的专业兴趣、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素质测试于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
4.选拔录取 按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60%、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确定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届“明德计划”实验班学生。拟录取学生名单由各招生学院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咨询电话:22815652,2877(内线)
联 系 人:程鹏飞 元媛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