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和《关于立项建设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教高〔2017〕730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对2018年合格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5),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的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1)。
2.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教育厅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6),对已报教育厅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将直接影响减少学校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各基层教学组织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厅将派出专家组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抽查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验收时间
2019年10-11月份,教育厅将适时安排专家组到校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四、材料报送
2019年10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的纸质稿各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发至教研科邮箱:hndxjyk@126.com。
联系人:吉 帆 宋新学 李铁柱
电 话:22197779
邮 箱:hndxjyk@126.com
附件1: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
附件2: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
附件3:河南大学2017年度立项的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附件4:河南大学2018年度备案的河南省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附件5: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
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