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中原风格的本科教育,为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级教改项目在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和一流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及管理人员按照新时代本科教育的内涵要义,找准切入点,选择对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针对性、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以期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关键问题得以解决,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二、立项条件
(一)立项层次及数量
重大项目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资助项目) |
一般项目 (立项项目) |
合计 |
5项 |
20项 |
60项 |
85项 |
170项 |
(二)立项选题
项目选题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中的瓶颈问题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0年河南大学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三)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校内多单位联合申报校级重点项目,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报的项目归属为主持人所在单位。
6.项目主持人和成员均须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良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7.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8.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 8 人(含负责人)。联合申报的项目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
校级项目立项范围为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可择优推荐申报。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校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我校业已研究过的领域不再重复立项,教学改革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立项申请,在研或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0项(重大、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生命科学学院限报14项(重大、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每个独立建制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限报3项,每个独立建制的省级和校级科研机构(河南省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原发展研究院、高等人文研究院)限报2项。
(三)项目管理
1.校级重大、重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校级一般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严格控制在2年以内。
2.学校对重大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立项项目)由项目归属单位资助。同时,鼓励各单位对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校级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4.校级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本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5.校级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学校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单位下一届校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四、立项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立项指南”,做好教学改革项目初评工作,择优推荐。教务处只接受单位(或牵头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专家评审。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本次校级立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公布。
五、材料要求
(一)《河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立项申请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一份,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可按材料重要程度分类,形成目录,编排内容,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三)《河南大学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excel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校级项目汇总表”。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新行政楼33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ndxjyk@126.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 系 人:吉 帆 宋新学
联系电话:22663120
2.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
附件1:《2020年河南大学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河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河南大学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河南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