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结合一流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编写高质量教材,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教材主编应为我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教研与科研能力突出。教材立项申请人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
(二)申报的教材必须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对应的课程,内容能够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及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和先进性。
(三)2022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教材20--30部,分为新编、修订和引进版三种。
1.新编教材:指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教材。
2.修订教材:指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四年以上,使用效果好,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进行修订的教材。
3.引进版教材:指与我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关的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水平的国外原版教材。该类教材需与领域内优秀出版社合作。原版引进并出版国外优秀教材,立项前需取得版权,申报时提供支撑材料。
(四)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中宣部、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4)学校不再组织规划编写。
(五)2018年以来(含2018年)立项的校级规划教材学校不再组织规划编写。
二、重点建设内容
学校鼓励并优先支持以下种类教材立项建设:
(一)能够突出价值引领作用,切实发挥铸魂育人功能,将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材。
(二)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
(三)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河南省发展急需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紧缺专业以及“四新”建设需要的教材。
(四)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核心课程、一流课程等项目建设的配套教材。
(五)具有学校和特色学科优势的创新型实验教学教材、实习实训类教材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
(六)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申报教师(第一主编)结合立项通知,认真梳理教材编写思路、特色与创新等,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有关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推荐。所在教学单位教材管理工作小组对申报书进行全面审核、排序,确定推荐申报教材名单,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上报教务处。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四)教材工作委员会评议。教务处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评议,提出拟立项名单。立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内容
1.《河南大学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2份。
2.《河南大学2022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要求标明排序。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
4.修订教材需提供最新出版教材样书1本及修订大纲,并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教材使用情况证明”(使用高校名单、使用情况及累计发行量)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1份);新编教材需提供完整的编写提纲及60%以上的内容样稿1份;数字化教材除提供纸质教材外,还需提供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说明文档(包括视频、音频、课件、习题库、案例、教学网站等建设情况);引进版教材需提供《河南大学境外教材引进推荐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和版权合同纸质版一式1份。
5.变更主编的修订教材项目需要提供原教材主编的授权委托书(附上原教材主编的联系方式),纸质版一式1份。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报送要求:每部教材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材料袋内(表面贴申报书封面)。各单位于10月13-14日将纸质附件1、2、3、5及教材、书稿等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材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按照“规划教材+学院+申报人+新编/修订”命名)附件1、2打包发送至信箱hdjwcjck@126.com。
2.材料报送联系人:杨风华、王保才,电话:22861086。
五、注意事项
1.教材建设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经评审列入学校立项的校级规划教材,学校给以一定金额的出版经费资助。凡校级立项教材或经过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的教材,公开出版时,必须在教材的扉页或前言中表明“河南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2.学校立项教材在规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内完成编写、修订、审定和出版发行工作。如不能按期出版,项目申报人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教材出版后,需将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新出版的样书2本交教务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