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号)(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教高〔2023〕395号)(附件2)的要求,现将我校关于组织开展省“十四五”规划教材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上次申请延期和暂缓通过的省“十四五”规划教材(附件3),请教材主编对照申请结项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再次提交验收申请材料,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我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12月22日前向教务处(金明校区行政楼336室)报送结项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4)、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三份;每种教材样书3套。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面。同时,将结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文稿(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hndxjyk@126.com,电子文稿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邮件主题请填写为“学院名称+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材料”。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