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和近期工作整体安排,为充分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现对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安排,2月26日开始新学期上课,请各教学单位在2月24日前确定新学期课表,通知师生查询确认本学期的课表,并为任课教师打印发放教学任务通知单,按时到课到岗。
2. 对上学期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学生,请于2月26-28日按照规定进行成绩查询更正事宜,学院、学校将在2月28日-3月1日集中审核处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 上学期申请缓考和期末成绩45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补缓考试。符合补缓考试要求的,教务管理系统中将默认自动报名;若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请自行取消报名,否则将以缺考计。申请取消报名时间为3月4日。
4. 补缓考报名完成后各单位即可进行专业课的补缓考工作;公共课补缓考工作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单位具体组织,于3月9-10日进行;所有补缓考成绩请于3月1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毕。
5. 3月5-6日申请终止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此期间填写退选申请表交到辅修学院,由辅修学院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6. 3月7日为本学期选课调整及确认最终课表阶段,课表确认后不再受理课程补退选事宜。
7. 3月9日,将举行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
8. 3月23日-24日,将举行202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9. 3月30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并对于超过长学习年限学生及时进行学籍处理,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开学初教学工作,统筹做好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安全、稳定、有序。
教务处
附:分角色工作安排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