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预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4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学校决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干部教育”“生物医学科学”和“戏剧影视导演”五个专业为我校2024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同时撤销“摄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现连同拟新增申报专业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12日至1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反映,且需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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