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发[2019]19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入学满一学期且非毕业年级,符合《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发[2019]194号)(附件1)相关规定的学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时间安排
8月24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并通过“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监控系统”(具体操作以其他方式通知)上传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PDF格式),提交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348办公室)审核备案。
8月26日起,学校公布各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接收计划。
8月30日-9月1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
9月2日-9月3日,各单位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系统提交申请转出学生信息。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9月4日-6日,各单位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并对通过考核人员在学院公示3天。
9月10日前,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经汇总和公示后,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批。
三、操作流程
1.学生填写《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送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初审;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学院在《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转出学生信息;
3.学生通过所在学院初审后,将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本人转专业申请表拍照发至拟转入学院指定邮箱(附件3)。同时将拟转入学院要求的成绩单等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4.拟转入学院通过系统和邮箱查看申请转入学生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并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监控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审核操作。
5.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等待转入学院的考核通知,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可依此程序选报其他专业。
6.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持转出单位签字盖章的《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时参加转入学院的考核。
7.转入学院按照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对通过考核学生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8.各单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9.教务处对全校拟转专业学生公示5天。
10.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结果报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批。
11.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及时进行本学期课程退补选,并做相应的学籍异动。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转入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及投诉电话、是否需要提供成绩单等内容。
2.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端正态度,保持理性。
3.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各接收单位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做好专业宣传推介工作。
5.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
6.学生转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初审。
7.学生拟转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8.各单位要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
9.各单位要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0.各单位对于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报告。
河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发[2019]194号)
附件2: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附件3:各教学单位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4: **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