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查询更正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老师们、同学们:
为了规范成绩管理,以及后续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本学期开学初学生成绩查询更正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成绩管理实行谁授课(成绩评定)谁负责,学院、教务处两级审核的原则。成绩的录入、有异议成绩修改申请等均由任课教师负责,学院进行初审,教务处进行终审,终审确认后成绩方可生效。
2.学生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中“更正理由及查询结果”一栏,需要任课教师详细描述成绩出错的原因或更改的理由,并准确注明更正前后的成绩。
3.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要对成绩查询工作严格把关,学生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以及更正汇总表中的主管领导签字均需手写签名。
4.任课教师和学院要严肃、认真对待学生的成绩查询更正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成绩查询更正材料,一律返回修改。
二、工作流程
1.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本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2.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填写《河南大学学生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9月7日之前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
3.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协同任课教师就有异议成绩进行核查;
4.确有问题需要修改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在试卷上更正成绩并签名,复印更正后的试卷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开课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在《河南大学学生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上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
7.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开课单位教务办负责汇总,并填写《河南大学学生成绩查询更正汇总表》(附件2),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其中一份成绩查询更正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其他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金明校区行政楼343房间);
8.开课单位教务办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教师提出的更改申请进行审核;
9.教务处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相关成绩更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生效。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