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河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发【2021】140号)文件精神,学生辅修专业相关课程需按学分收取学费。现根据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结果,对学生所选辅修专业课程学分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为2023年3月7日。
现将统计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2日。请相关学生认真核对,如有异议,可联系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进行核实更正,辅修专业开设学院于2023年3月15日前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辅修专业学生选课学分更正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金明校区行政楼343房间)。
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公示送达。届时教务处将最终结果报送财务处核算学费。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