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们: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2023年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入学满一学期且非毕业年级,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且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者,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免费师范生等定向就业者、单列计划招生录取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其他要求以《河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19]194号)规定为准。
二、工作提醒
转专业工作中,学生报名及学院转出转入审核全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请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和各教学单位提前学习并熟悉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日程安排
1.学院方案制定及教务系统设置
6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暂行办法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各专业接收计划和要求。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传工作方案,设置允许转入年级专业、人数上限等。学院教务办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348办公室)审核备案。
2.学生报名
6月18-20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计划、考核要求等,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申请转专业学生还需要同时填写纸质版《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供审核。
3.学院转出审核
6月18-21日,各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在学生转专业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审核学生转出申请。
4.学院转入审核
6月25-30日,通过转出审核的学生将签署转出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转专业报名表及申请转入学院要求提供的成绩单之外的其他材料提交至转入学院教务办。各单位教务办联系方式见附件4。
各单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转入资格审核,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拟转入学生基本信息、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及学生上传的其他附件材料。
5.考核
7月1日-2日,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对通过考核人员在学院公示3天,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明确学生转入年级和班级,提交审核结果。
7月5日前,各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 转专业处理→ 拟转入院系审核(教学院长)”路径导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表格格式见附件5,其中“录取科类”“录取批次”需根据学生转专业报名表相关信息填写),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348办公室)汇总备案。
5.学校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拟接收学生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转入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及投诉电话、需要学生提供的成绩单之外的其他材料等内容。
2.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端正态度,保持理性。
3.每名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只允许选报一个拟转入专业,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认真完成对应工作。不得违背学校转专业暂行办法和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的要求。
5.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和期末考试,如本学期出现旷课、旷考、考试作弊等情况,转入学院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7.在学校公示结束后,将单独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开放一轮选课以便完成下学期选课任务,在下学期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8.教务处联系咨询电话0371-22852136,各学院咨询电话参见附件4。
河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