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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2日 发布者: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科创委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加强我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增强服务政府决策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1]48号)(下简称《通知》)相关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学会的实际,2021 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主要包括综合类、产教融合专项类、学会分支机构专项类三大类。

1. 综合类项目主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重大战略需求与决策部署, 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共有原创性且有很强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 产教融合专项类项目主要是围绕产教融合、 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开展专项研究。

3. 学会分支机构的研究项目,主要由学会的分会组织申报。

综合类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专项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按照重大和重点两个层次根据对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给予资助。

部分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择优推荐 2021 年省级教改项目。

项目的完成时限应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形式确定。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应用性质的研究, 完成时限一般为 1-2 年; 以专著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基础理论或有一定周期的实践研究一般为 3-4 年。

二、申报数额

2021 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总额 100 项左右,其中,综合类立项总数为 50 项左右,含重大项目 15 项左右,重点项目20 项左右,一般项目 15 项左右; 产教融合专项类 25 项左右,含重点项目 10 项左右,一般项目 15 项左右; 分支机构专项类25 项,含重点项目 15 项左右,一般项目 10 项左右。

根据《通知》要求,综合类重大项目原则上我校可申报 1 项, 鼓励由1所本科高校牵头,联合其他 1-2 所高校共同申报; 综合类重点项目我校可申报 1-2 项;综合类一般项目不限制; 产教融合专项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我校可申报1 至 3 项。我校不组织参与学会分支机构专项类项目的推荐。

根据推荐限额,综合类项目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项,一般项目限推荐2项;产教融合专项类项目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一) 选题要求。项目选题原则上应依据《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重大项目一般应按《指南》中的原题或适当加以改造提升后进行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可以按原题申报,也可以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但应符合立项类别要求。在立项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原课题推荐单位优先。

(二) 类别和层次要求。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按综合类、产教融合专项类、学会分支机构专项类三个类别,重大、重点、一般三个层次,进行汇总,其中对重点项目应注明当申报不成功时,是否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三) 申报人员要求

1. 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下同 ) 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 项目主持人具有负责指导或承担项目研究的能力, 必须切实负责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4. 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 1 项项目, 项目申请人及其他成员参与学会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2 项。

5.已列入厅级 (含厅级) 以上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厅级、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不得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教学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 。

6. 研究人员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7. 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参与单位不占所在申报限额。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3 人,最多限 5 个单位 20人。

8.我校拟通过参评《河南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2021 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的项目不建议申请。

(四) 其他相关要求。申报项目特别是重大和重点项目要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研究手段和方法科学,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具有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

四、推荐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本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选题、论证。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鼓励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牵头,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研究团队,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各单位经组织遴选推荐,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申报项目超过1 项时,汇总表应排序。须报送的材料如下:

1.《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立项申请书”。

2.《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excel格式)一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省级项目汇总表”。

3.相关证明材料: 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 5 年来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 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 (按序装订成册,A4 幅面不超过 100个页码 )。可按材料重要程度分类,形成目录,编排内容,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稿一份(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证明材料”。

4.待推荐结果确定后,再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网络申报。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金明校区新行政楼34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ndxjfzx@163.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元媛  22197772


  
                                               
                                                                                                           2022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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