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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发布者:

 

各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2023年》(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和过程性考核工作,现将河南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34月16日8:30考生开始入场,笔试时间20234月16日9:00-11:00

  二、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分别安排在金明校区和明伦校区。具体考场和座位号,请查看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场安排附件2

  三、监考教师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监考教师名单。线下考试的监考教师名单报送工作已在工作群通知,请及时填报。

  4月14日下午4点将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腾讯会议号268-173-181

  四、笔试须知

  1、 本科生须凭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其它证件无效),研究生须凭身份证、一卡通或研究生证(其它证件无效),经监考教师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2、 考生除携带黑色中性笔、铅笔和橡皮外,不得携带任何其他文具、纸张、书籍入场。

  3、 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电子表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

  4、 开考后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5、 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发现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笔试资格。

  6、 在考场中若有考生夹带小抄、携带作弊工具或者在笔试中传递纸条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笔试资格。

  7、 笔试违纪或作弊者将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发[2017]246号)处理。

  8、 笔试不得提前交卷。

  9、 没有填写考生信息的试卷作废。

  10、笔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卷及演草纸带出考场。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学生名单见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免笔试名单附件3

  2、国考成绩已过期、国考三科未考全、国考学段或专业与本次申请认定的学段或专业不一致的学生,免试申请均未通过学校审核,须重新参加笔试。

  3、凡是对笔试科目或考场安排有异议的,4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到教务处考务科。不接受个人提出的更改申请。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考务科  22822558

教务处实践科 22815652

  研究生事务 研究生院培养办 22199502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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