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教学会研究项目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获批立项的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題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成果,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成果。
(三)成果是否标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XXX号”字样。
三、检查方式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负责对本单位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 《项目检查表》)(附支撑材料),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检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高教学会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于2023年4月25日11:00前将《汇总表》一份、《项目检查表》(附支撑材料)两份(一份盖章,另一份不盖章)交送至金明行政楼341室,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fdc2018@163.com 。
联系人:元媛,电话:22197772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河南大学课程中心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