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及《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22年度批准立项但未结项和2023年度批准立项一年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进行结项验收,请各学院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1)2022年度获批立项但未结项的所有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3年度获批立项的一年期大创项目。
二、评审验收内容
每个项目的计划任务、实验工作方案、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最终成果及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经费支出情况等。
三、评审结项方式
1.提交材料
(1)本次结项的结项报告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提交,网址https://sjjx.henu.edu.cn/,报告模板在系统中,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下载。
学生需填写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交到学院,由学院根据项目级别,分类汇总后交到学校。
(2)国家级、省级项目除需按照(1)操作外,仍需在省级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具体请查看省级平台。
2.结项评审
按照《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大创项目结项按照学院评审、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
(1)学院评审
通过考察学生在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结合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水平,各学院按照《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评分表》(附件2)对学院项目进行相应评分,将评定结果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结项等级为优秀(>85)、良好(85分~71分)、合格(70分~60分)、不合格(<60分),其中结项优秀的项目比例不得高于学院结项总项目数的30%。
为规范结项评审工作,学院结项应在大创管理平台上指派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导出评分表上交教务处。评审专家指派及汇总表导出操作手册见附件3。
凡是出现以下情形的,一律结项不通过:
1)无故不提交结项报告的;
2)提供结项资料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3)未按照计划开展研究、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项目预期成果的;
4)擅自改变项目原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的;
5)无故放弃项目的。
(2)学校复审
学校复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学院材料提交
1.《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根据不同级别汇总)(附件1)
2.《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
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与要求
1、系统截止时间:6月7日。系统没有设置具体几点截止的功能,只能设置到几月几号截止。因此为防止意外,建议各位同学在7日下午6点前完成提交。
2、请各学院在6月14日前完成评审,将附件1和附件4电子材料(盖章版和excle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hndxsjk@henu.edu.cn。
六、注意事项
1.结项未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律不计专项学分,指导教师不计算工作量;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直接予以撤销处理。
3.页面空白不显示信息时请按照附件5的操作步骤进行网页设置即可。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22815652
附件: 1.《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2.《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评分表》
3.《学院指派专操作流程、评审专家评审操作流程》
4.《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5.强制https访问后无法打开的解决办法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