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培养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同时与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做好对接,请各学院严格按《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8-317)、《河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18-318)和培养方案,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题目应有较高的更新率,新选题目比例不低于80%。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力求与科学研究、大创项目训练、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综合应用能力。
2.一人一题,不允许多位学生同选一个题目。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是一个较大的课题,指导教师须明确大课题下设的具体小课题名称,且小课题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和不同的具体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
3.师范类专业应有一定比例与学科教学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论文。
4.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
在预评估材料整理中发现,部分毕业论文存在题目过大、多个学生同一个论文题目、一个老师带学生过多、指导教师职称不符合学校管理要求等情况,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布置师生开展选题工作,对指导教师拟定的课题逐个进行审核,把好选题关。
二、中期检查
各学院应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期检查。请长假离校、长期不在学校开展论文工作的学生,需要全部纳入中期检查。如检查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通告相关师生,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处理解决。
三、查重检测
按照《河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各学院应根据本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两周对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逐一进行重复率检测。
四、论文盲审
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毕业论文盲审工作,请各学院把握好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论文盲审具体安排见后续详细通知。
五、答辩与定稿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管理文件规定,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及成绩评定程序。答辩评委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规范撰写答辩评语。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定稿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及报学院备案。
请各学院做好定稿论文的查重及存档工作。
六、成绩评定与推优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构成方式为: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教师评分(20%)+答辩成绩(50%),各部分评分可保留两位小数,最终综合成绩需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对应四个等级:优秀:100~90;良好:89~76;中等:75~60;不及格:59~0。
各学院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综合得分情况,按照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规定比例(另行通知)推优,学校将进行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七、存档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做好文档管理。学院(部)教务办应将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纪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承诺书、正文、查重报告(简版)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汇总表一起整理存档。
八、其他事项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工作应提前开始部署,建议在四年本科的第七学期(五年制本科的第九学期)学期初就开始启动。
2.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将过程管理落到实处。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初次集中查重提前至4月20日之前完成;第一次查重未通过的,需在4月30日之前完成复查;答辩工作提前至5月10日之前结束。如果毕业生离校时间有变动,答辩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组委会评价成绩共同组成。
5.各学院应采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论文选题、中期、查重和答辩的全部工作。
6.请各培养单位对自己负责的主修专业、辅修专业、留学生、函授、自考等学生的毕业论文均严格把关,并做好存档。
7.学院应制定毕业论文标准格式供学生参考使用。
8.AI高风险的论文,请学院和指导教师格外关注。
九、材料报送
所需报送材料待论文完成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商道真 魏聪聪
联系电话:22815652
河南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