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管理办法》,我校于近期开展了2023年立项开放性课题项目的结项评审。经学生提交、指导教师及学院审核、专家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详见附件1。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汇总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反馈给教务处实践科。
(注意:以单位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项未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律不计专项学分,且没有再申报开放性课题或大创项目的资格。指导教师不计算工作量。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