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
注意事项
1. 经费报销时必须携带项目经费卡,请妥善保管经费卡,遗失不补。
2. 该项目经费仅限于项目组学生进行创新性项目研究使用,任何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使用。
3. 经费报销票据需符合财务处相关制度与规定要求。
4. 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包括购买研究原材料、器械、书籍、资料,打印费、复印费,邮局或快递公司业务费,少量外出调查的差旅费(不含补助),不得用于其他和项目研究无关的用途。
5. 报销差旅费需按财务处要求填写《河南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由导师及教学副院长在验收人处签字,学院盖章后(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同一单位的,盖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章),至教务处审核。
6. 同一商家发票总金额超过500元者,需附商家出具的购物清单。
7.发表论文需注明项目编号及来源,必须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才能报销。
8.专利申报费用,必须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持有人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