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数字技术与课堂教学、人才培养深度融合,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文件精神,学校教务处(课程中心)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合举办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名额
1.项目类型包括: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申报作品内容及制作要求参照《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
2.我校将择优推荐20件作品申报省级评比活动。
二、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三、作品资格审定
1.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2.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利用AI技术的教学资料应做标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立足日常教学深耕创作,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切实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
2.严把质量,规范报送。参赛教师严格对照作品规范要求打磨作品,保证作品原创性、专业性、规范性;各教学单位做好初审把关,杜绝不合格、重复、违规作品申报。
3.聚焦实效,赋能教学。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数字技术与各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挖掘优质信息化教学资源,总结优秀教学案例,助力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学质量提升。
五、作品报送
1.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将本单位交流活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及教学领导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各参赛作品的《作品登记表》(附件2)签名盖章版(PDF格式)及参赛视频文件统一打包报送(现场拷贝)至课程中心(金明校区行政楼341房间)。
2.材料命名
学院文件夹命名“xx学院+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版及PDF版)均命名“xx学院+交流活动汇总表”;参赛作品文件夹命名“姓名+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均命名“姓名+作品类型+作品名称”。
请按要求对文件进行命名,格式不正确不予接收,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
教务处(课程中心) 元媛 姚永康 联系电话:22197772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楚良 张存 联系电话:23366500
教务处 课程中心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