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将2021年度中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在职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2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负责人。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入选者和“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须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教学单位推荐的中原教学名师人选进行复议评审,并择优遴选确定我校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参加省级评审。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教学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纸质文档1份。
(二)候选人证件照片电子版(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候选人 20 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
(三)附件证明材料须按如下内容分类汇总,形成目录,装订成册(附件4)。纸质文档一式两份,PDF电子文档大小不超过50M。
1.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9日上午12:00前,按要求将如上申报材料整理完毕并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行政楼336室),其中电子材料(含:教学录像)拷贝至U盘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帆、李铁柱、宋新学
联系电话:0371-22663120
附件1: 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附件2: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中原教学名师(本科高校)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4:附件证明材料模版及装订要求
河南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