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高等学校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21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的要求,根据2023-2024学年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各类教材(含境外引进教材)填写河南大学教材使用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完善教材使用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本次监测工作需要填报的是全校2023-2024学年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各类教材(含境外引进教材)。凡是开设课程并实际使用教材的都要应报尽报,严禁漏报、谎报或瞒报。
二、教材使用数据填报说明
1.学年。请填写为:2023-2024。此处须特别注意:切勿填写为其他学年。
2.学期。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第一学期(秋季)、第二学期(春季)。
3.院系。请填写为:负责该课程建设与教学任务安排的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4.课程。请填写为:该教材对应的课程名称。
5.教材名称。请填写为:教材封面名称的全写(含版次,不可写简称),不带书名号。
6.适用专业。教材为单个或较少专业选用时,请列入全部选用专业名称;教材为某几个教学单位、全校或较多专业选用时,请用概括性的文字准确概述选用的具体范围。
7. ISBN。(1)限定为13位纯数字,数字之间不带“-”或其它标点符号,例如:978-7-04-053821-2,即为不合格;(2)前3位固定为国际标准书号的前三位:978,且不可更改。《形势与政策》课程选用了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的,请在该书八位标准刊号前添加“97800”;(3)如有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无法填写的,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处理。
8.主编。主编有多名成员的,用顿号分隔,例:张三、李四。
9.出版单位。为确保填写规范,便于数据统计分析,请务必填写图书封底或版权页上的出版单位全称,不得缩写。
10.定价。请填写为:数字。
11.出版时间。格式为:年+月,固定为6位数,“月”应统一填写为2位数, 且“年”和“月”之间无标点符号等字符,例如2020年7月,统一写为“202007”,不能填写成:2020.07、2020.7、20207、2020年7月。
12.教材类型。教材同时有多种类型的,优先填写为较高层级的类型,如:教材既是国家级规划教材,又是省规划教材的,教材类型优先填写为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类型有:国家级规划教材、省规划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思政课教材、引进版教材、其他)。
13.获奖情况。教材同时获多种奖励的,优先填写较高层级的奖励,如:教材既是全国优秀教材,又是省优秀教材的,教材类型优先填写为全国优秀教材(获奖情况类型有:全国优秀教材、省优秀教材、其他)。
14. 自编情况。请在系统内置选项中选择:自编、选用。其中“自编”是指“主编”为本校教师的教材。
15.用量。此项监测指标主要用于评估教材所覆盖的范围,便于对发现存在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问题,以及存在严重知识性、科学性错误问题的教材进行退回、收缴(不作为对学校教材选用工作评价的依据)。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学校实际征订的数量保持一致,据实填写教材使用数量。
16.教材选用负责人。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明确追责情形和责任承担主体,此项监测指标请坚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据实填写为选用该教材的实际决策人。实际选用工作中,教材选用负责人确系由集体(教学组织)决策的(如教研室等统一决策的),选用负责人应填写为集体(教学组织)的负责人;选用负责人是多人的,应将多人同时填写(多个姓名之间用顿号分隔)。除选用的教材确系由个人单独决策外,禁止将某个或多个教学单位的教材(特别是公共课教材)选用负责人简单填写为同一人员,如简单填写为: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干事)等。
17.联系方式。请填写为:教材选用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教材选用负责人有多人的,手机号码的顺序应与人员的顺序保持一致,多个手机号码之间用顿号分隔)。
七、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之前,将完整的河南大学教材使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jwcjck@126.com。
八、联系方式
填报内容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材建设科,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2266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