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们: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我校2023届普通类推免推荐名额1098个。名额分配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成效等激励要素,做好推免指标结构优化。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4个,具体选拔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名额25个,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工作日程及内容
1.9月15日前,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推免生管理”模块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推免生管理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随推免名单一并送教务处存档。
2.9月15日前,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推免生管理”模块拟定预推免学生名单,录入预推免学生“学业考核总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计算推免生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完成预推免学生资格审核后,确定预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天。
3.9月20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预推免学生名单及入学以来期末考试成绩单等材料提交教务处汇总审核,推免生名单在全校公示5天。成绩单提交要求见本通知第4部分。
在教务管理系统“推免生管理”模块中完成预推免学生资格审核后,预推免学生名单即可由教务处自动汇总,各学院不用再单独报送名单电子版。名单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并送教务处存档。
4.9月25日前,学校上报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成绩单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5.9月25日前,获得预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action)完善确认个人学籍信息。
6.9月27日前,获得预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查看相关政策及操作说明。
7.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预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校推免工作要求,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和教务员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把握推免条件,严格履行推免程序,严格遵守推免要求,切实保证推免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推免工作施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6.推免工作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各学院和相关学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四、其他说明
1.拟推免学生成绩单提交要求
(1)拟推免学生成绩单由各学院教务办从教务系统中统一出具,路径: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打印学生成绩档案表(只勾选主修)→打印机名称选择“Microsoft Print to PDF”。导出成绩单另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生身份证号_姓名。请严格按照规则进行命名,否则不能成功上传到“推免服务系统”。
(2)免学生成绩单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ndxjwk@126.com)。成绩单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并送教务处存档。
2.学校以学院为单位分配推免指标,各学院要科学分配至相关专业。
3.推免指标为稀缺资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符合条件学生宣传教育,对于获得推免名额后,因单位原因或学生个人原因造成推免指标浪费的,学校将在以后的指标分配中予以缩减。
4.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成绩单上传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工作安排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9月28日至10月20日之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主动联系招生单位,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6.“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荐工作要求、日程安排与普通类一致。
7.“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卓越教师计划学生名单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按各自要求单独汇总上报,相关表格单独提供给上述项目负责单位。
8.咨询电话:0371-22852136。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