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同学们: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信息,我校2023年“硕师计划”推荐名额25个。根据各师范专业毕业年级学生人数,确定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推荐条件参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2.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3.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公费师范生除外),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
三、工作程序
1.选拔推荐。9月15日前,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按照指标分配方案提出拟推荐名单(须注明推荐名次),填写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从教务系统导出入学以来期末考试成绩单。汇总表和成绩单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hndxjwk@126.com),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存档。
2.签约。学校组织拟推荐学生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参加的供需见面会。拟推荐学生与任教中学所在地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签约县教育局、培养学校、本人各留存一份),并在供需见面会后及时交至教务处存档。供需会具体时间及形式,视情况另行通知。
3.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排名及学生与用人单位《教师聘用合同》签订情况,统筹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9月25日前,签约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action)完善确认个人学籍信息。
5.9月27日前,签约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查看相关政策及操作说明。
6.报名录取。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确定推荐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填报志愿、招生复试及确认录取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硕师计划”的学生请务必认真查看“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需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3.各学院、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名额分配方案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4.“硕师计划”拟推荐名单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由学生所在学院单独报送教务处。成绩单提交要求与普通类一致。
五、服务范围、服务期及培养
1.“硕师计划”推免生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
2.“硕师计划”推免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三年,期间边工作、边学习,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习一年,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2023年8月前“硕师计划”推免生到签约扶贫县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迁往任教学校所在县。三年服务期满后,学生可选择是否留在当地继续任教或不继续任教,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推免生,不转户口、档案。不再任教的“硕师计划”推免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4.“硕师计划”推免生应于2026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任教未满三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0371-22852136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