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同学们:
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申请和审核均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缓考申请的具体要求
1.缓考手续必须在该门课程考试之前办理,考试过程中突发事故需补办缓考申请者,需监考教师或辅导员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缓考手续;
2.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需注明两门课程的名称及考试时间;
4.《教育研究方法》、《学校教育发展》、《中学生心理与辅导》、通识类课程以及就业创业类课程不得申请缓考;
5.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申请缓考;
6.无正当理由在考试开始后递交缓考申请者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记。
二、缓考办理流程
1.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网上缓考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同时下载并填写《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携《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辅修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辅修专业学院也须审核);
3.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审核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3),审核通过的在系统中操作为“已批准”,审核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操作为“未批准”,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网上审核操作;
4.缓考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不再报送教务处,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留档;
5.学院要对学生的缓考申请严格把关,教务处依据学院网上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认定。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